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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华中师范大学第一批“示范巾帼文明岗”评选和第三批“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华师工字[2018]13号

关于开展华中师范大学第一批“示范巾帼文明岗”评选和第三批“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女性在各类岗位上的独特作用,展示当代女性健康向上、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面貌,激励全校广大女教职工立足岗位、争创一流,积极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华中师范大学第一批“示范巾帼文明岗”评选和华中师范大学第三批“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巾帼文明岗”申报条件

1.曾获得过校级“巾帼文明岗”集体可申报,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巾帼文明岗”集体不再重复申报。

2.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单位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为创建活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关心女性成长,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

3.管理规范。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岗位目标责任明确,突出岗位成才和岗位建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4.示范引领。在促进本行业文明建设中具有示范性、先进性、代表性,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团队精神,岗位成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

5. “示范巾帼文明岗”必须达到示范效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因此,本次校级“示范巾帼文明岗”共评选2个。

二、“巾帼文明岗”创建条件

1.岗位应为女教职工3人及以上(含3人)的集体(院、系、教研室、班组等),其中女性应占岗组、团队成员人数60%以上,岗组、团队负责人中至少应有1名女性。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巾帼文明岗”集体不再重复申报。

2.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单位文明建设规划,专人负责或分管,定期指导和检查,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3.立足创建。岗位目标明确,创建措施得力。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主动开展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和开拓进取、争创一流、团结向上的团队精神。

4.成绩突出。岗位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争先创优、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群众认可程度高。

三、程序和步骤

1.推荐申报阶段(2018年11月上旬)。各单位依据条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示范巾帼文明岗”》申报表和《华中师范大学“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2、复核初审阶段(2018年11月中旬)。校女职工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单位。

3. 综合认定阶段(2018年11月下旬)。由校女职工委员会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班,对候选岗位进行集中展示认定,集中展示采取PPT演示演讲的方式(6分钟)。

四、相关要求

1. 申报表中“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详细事迹材料请另附文字材料和支撑材料。

2.各部门工会请于2018年11月13日下班前将《华中师范大学“示范巾帼文明岗”申报表》《华中师范大学“巾帼文明岗”申报表》纸质版报送校工会206办公室,联系人:李雅婷,电话:8119。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到7603609@qq.com邮箱。

请各部门工会(小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巾帼文明岗”先进事迹。弘扬先进、奋发进取、乐于奉献、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一流的业绩,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示范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2.华中师范大学“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3.华中师范大学“巾帼文明岗”考核细则

华中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华中师范大学“示范巾帼文明岗” 申报表

申报单位

总人数

(人)

女性人数

(人)

女性比例

(%)

 

 

 

 

主要

事迹

(500字左右)

 

主要

获奖

情况

 

 

部门工会

意 见

 

 

部门工会主席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校工会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华中师范大学“巾帼文明岗” 申报表

申报单位

总人数

(人)

女性人数

(人)

女性比例

(%)

 

 

 

 

主要

事迹

(500字左右)

 

主要

获奖

情况

 

 

部门工会

意 见

 

 

部门工会签字:

年 月 日

 

 

校工会

意 见

 

 

 

 

单位公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华中师范大学“(示范)巾帼文明岗”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100)

评分

领导重视规范管理

(20分)

创建巾帼文明岗女性人数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名女性。

20

把“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为创建活动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

岗位目标明确,创建措施得力,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在各项评比、考核中成绩突出。

师德师风人才培养

(30分)

岗位成员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有高度的责任感。

30

岗位成员整体素质好,具备适应本职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开展岗位技术学习和培训。

有女性人才培养计划,创建活动过程中,培养选拔的女性人才不少于2人,关注妇女事业发展。

工作业绩活动成效

(30分)

开展创评活动以来,结合行业特点,开展特色活动、推出特色服务取得明显成绩。

30

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业绩突出,在岗位上具有示范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社会认可成绩显著

(20分)

岗位成员或集体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20

近两年,在各大媒体报道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事迹,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总 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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