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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华师工字[2018]15号
关于评选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届
“十佳女教职工”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和关心下,我校女教职工充分发扬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精神,勤勉工作,日益进取,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优秀代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女教职工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建功立业,积极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届“十佳女教职工”评选活动,并于2019年3月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女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拥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开拓创新,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上成绩显著。
4.个人事迹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在广大女教职工中具有较强的榜样引领作用。
5.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公认度。
6.在我校连续工作达5年及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评选办法:本次评选工作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织推荐。
2.推荐名额:各部门工会推荐1名人选,2016年已经当选的“十佳女教职工”和已经获得市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的女教职工不再参评。
3.评选程序:所推荐人必须在充分听取所在单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所在部门工会和党委审核后报校工会。校工会届时将组织部门工会主席、部门工会女工委员、校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上级工会领导等组成评委专班,对候选人的集中展示进行评定,集中展示采取PPT演示演讲的方式(6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材料报送:各部门工会请于2018年11月16日下班前将《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届“十佳女教职工”推荐表》纸质版报送校工会206办公室,联系人:李雅婷,电话:8119。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和个人生活照电子版发送到7603609@qq.com邮箱。
附: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届“十佳女教职工”推荐表
华中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10月23日
附:
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届“十佳女教职工”推荐表
所在单位:
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职称(务)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个人简介
(100字左右)
主要
获奖
情况
主要事迹
请附在表后,字数不少于1000字
部门工会意见
部门工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
工
分 党 委 意 见
意
见
盖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