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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消协确定的“提振消费信心”的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思想,提升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在校工会、学院团委的大力支持下,法律服务中心联合法学院研究生团总支实践部策划开展了2023年“提振消费信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将3月份作为“提振消费信心—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月,并于3月15日先后在喷泉广场、图书馆前空地和博雅广场集中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展板宣传。
根据校工会、院团委的指导精神和意见,法律服务中心结合生活中消费者常见的侵权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法律服务中心联合法学院研究生团总支实践部在博雅广场放置了宣传展板,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础知识和各类典型消费侵权案例,对劣质口罩侵权问题、药店强买强卖问题、驾校拒绝退款问题、旅游APP网络消费格式条款问题、二手网购平台交易诈骗问题、预付卡消费权益保护问题、诱导未成年人大额消费问题等热点问题和消费乱象进行针对性的法律阐释,提高广大师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意识。
近些年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线上消费侵权问题做了很多改进,央行发布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多地教育部门出台新政强化对培训行业“预付费”监管,这些措施都昭示了如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抓紧的态势。本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紧抓时事动态,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有利于提高师生保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法律意识,营造公平诚信、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提振人们的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