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巴熙杨)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之家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我校郭春娥同志获评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称号。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是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的荣誉称号,每五年开展两次。获此殊荣不仅是对个人努力的认可,也是对地方或单位工会工作的肯定,标志着工会在促进社会和谐、保障职工权益方面的贡献。 近年来,郭春娥同志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 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按照党委决策意图和学校规划要求,持续深化学校工会组织完善和机制建设,引导广大教职工听党话、跟党走,不断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切实把工会建设成为教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把工会干部培养成为教职工信赖的“娘家人”。 郭春娥同志任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期间,在学校党委坚强领导下和上级工会大力指导下,积极搭建“问政·咨询面对面”平台,开展提案督办“一对一”活动,确保了教职工的“四权”落实;秉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必先强师信念,为青年教师成长成才搭建平台,先后推荐参加省赛、国赛28人次,其中荣获国赛一等奖4人、二等奖2人,省级一等奖14人,二等奖6人;积极挂牌成立10间“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工作室,其中一个劳模创新工作室获评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创新工作室”称号;大力推动女工工作,近5年推荐全国、全省和武汉市获评的奖项中,获奖的女性个人及团体占比70.6%,其中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2个、“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1个。 (审稿人:易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