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暂行规定 教工合唱团 篮球俱乐部 乒乓俱乐部 网球俱乐部 足球俱乐部 羽毛球俱乐部 桥牌俱乐部 黄鹤诗联社
3月14日,由校工会主办,校法律服务中心协办、学校办公室、法学院、后勤保障部、社区参与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校工会一楼报告厅隆重举行。此次活动得到了洪山区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薇、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李真喜,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王宏胜高级法官,区司法局副局长尤明清等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同时,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江日报法治文化部等法律界和新闻界朋友也参与了本活动。
本次活动得到了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高度重视,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厚丰教授代表学校党委和行政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华中师范大学法律服务中心作为一个高校公益法律服务机构,自2017年9月成立起,就一直致力于开展公益性法律宣传活动,为学校教职工、学生和华师社区居民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他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热情接待校内教职工、学生和校外社会人士,为他们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免费法律咨询、参与调解、代理诉讼和仲裁等法律服务,帮助他们化解法律风险、预防法律纠纷、解决法律问题,增强了学校教职工、学生和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他们依法维权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社区居民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用合法合理的方式行使权利,尽早做到定分止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党委副书记陈厚丰教授讲话
洪山区司法局副局长尤明清代表区司法界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华师法律服务中心在普法工作上的付出和成效,并通过自己的一个维权小故事深入浅出的为参会居民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
洪山区司法局副局长尤明清讲话
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高级法官王宏胜和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晶分别讲解维权案例。王宏胜法官通过案例谈了自己的三点建议和体会,指出维权者要依法维权、精准维权、理性维权,消费者要有证据意识和公益意识。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韩晶律师介绍了2019年消费维权主题及相关经典案例,提醒社区居民群众不仅要有维权意识,更需学法、懂法。法律服务中心志愿者代表黄秋涵通过PPT为社区居民介绍了消费维权小知识。
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高级法官王宏胜讲解维权案例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晶讲解维权案例
法律服务中心志愿者代表黄秋涵介绍消费维权小知识
本次活动由校工会主席周东明教授主持,华中师范大学校工会常务副主席郭春娥,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臣,华中师范大学学校办副主任罗高峰,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副部长、社区负责人熊妮丽,法学院教授、法律服务中心指导老师杨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张智,华中师范大学社区党委副书记丁曼莉等相关领导参加了本次活动。
领导和来宾亲临法律服务进社区宣传点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