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育

乒乓俱乐部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文化体育 -> 文体俱乐部 -> 乒乓俱乐部 -> 正文

华中师范大学乒乓球俱乐部章程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4-07

【乒乓球俱乐部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教工乒乓球俱乐部是在校工会的指导下,由具有一定乒乓球水平的在校教职工组成的非盈利性校园体育组织。乒乓球俱乐部以“以球会友、增强体质、健康工作、健康生活”为宗旨,为华中师范大学广大乒乓球爱好者提供一个稳定而融洽的交流球艺、共同进步的平台。通过业余比赛与交流活动形式,增强教师体质,丰富教师生活,弘扬体育文化。

【乒乓球俱乐部活动】

l 俱乐部内部一年组织1-2次比赛;

l 积极参加全国、省级、市级及洪山区组织的各类比赛;

l 组织俱乐部成员观看大型比赛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为华中师范大学乒乓球俱乐部。是全校乒乓球爱好者组成的以开展专项乒乓球运动及其相关活动的非盈利性校园体育组织。

第二条 该俱乐部是非盈利性民间体育组织,实行俱乐部会员制,由校工会主持。

第三条 俱乐部宗旨是:“以球会友、增强体质、健康工作、健康生活”。俱乐部为华中师范大学广大乒乓球爱好者提供一个稳定而融洽的交流球艺、共同进步的平台。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 热爱乒乓球运动、有一定技术基础的华中师范大学教职工,认可本章程,按期交纳会费,均可申请注册成为本俱乐部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有参与本俱乐部各种活动的权利;

2、对本俱乐部工作有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对本俱乐部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保留意见和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4、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本俱乐部事务的权利。

5、有提出退出俱乐部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和本俱乐部的章程;

2、维护本俱乐部的声誉和利益;能长期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会费。

3、热爱乒乓球运动,有提高自身球技的愿望,彼此尊重、相互关心,关注俱乐部的发展。

4、执行本俱乐部的决定,完成本俱乐部委托和安排的各项工作。

5、遵守俱乐部的作息时间(每天下午4点开放,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第七条 注册程序

1、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乒乓球俱乐部会员报名表》交至校工会。

2、交纳会费(200元/年)。

3、以上两项完成后,正式注册为俱乐部会员。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八条 本俱乐部的一切事务的决定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 校工会为乒乓球俱乐部主任单位, 俱乐部日常工作设在校工会。

职位设置如下:

1、名誉主任 1人

2、主任1人(由俱乐部主持单位领导担任)

3、副主任1人(暂由主任任命)

以上人选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可随时补选。

第十条 俱乐部主要职责

名誉主任:宏观把握俱乐部发展方向。

俱乐部主任:全面主持负责协会工作,领导开展协会的各项活动,是协会对内外的形象代表,对俱乐部重大事件进行决策,对各项活动负最终责任,并接受校工会的监督。

俱乐部副主任:管理俱乐部经费;负责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协调处理俱乐部内部其他事务;负责制定俱乐部年度活动计划;负责训练和比赛的组织、对外联络、各单位之间的联系和协调。

第四章活动与经费

第十一条 俱乐部主要活动:

1、定期组织内部训练和比赛。

2、定期组织俱乐部内部联赛代表我校加强与各高校协会、俱乐部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切磋球技,开阔视野,增进会员间的团结和友谊。

3、组织面向会员的其它休闲娱乐和联谊活动。

4、组织观看专业赛事等。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和使用管理:

俱乐部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个人缴纳会费及学校工会经费支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由主任单位负责。经费使用情况主任单位年终向全体会员报告,并接受审查。

第十三条 欢迎单位和个人赞助,也可为单位提供冠名权比赛,本俱乐部对赞助方有宣传的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华中师范大学乒乓球俱乐部。

华中师范大学乒乓球俱乐部

二〇〇三年三月